税务总局答疑疫情期间增值税怎么减、怎么免、怎么退
具体案例:广东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3月份预计含税销售收入为50.5万元 ,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。

增值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,吉林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长期税收优惠: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: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税务总局明确,疫情期间餐饮住宿 、旅游娱乐、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,该政策属于特殊时期临时性扶持政策,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,具体截止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。
疫情期间1%征收率政策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政策内容:截至2021年12月31日 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 ,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,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。
疫情期间税务减免的申报主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 ,具体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为例,申报流程如下:确认免税条件纳税人需首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中规定的免税条件。若符合,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。
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
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,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额) ”科目,并同步确认“营业外收入” 。
增值税疫情减免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分步骤处理,主要涉及减免税款确认 、递延收益核算及最终结转至营业外收入,具体如下:减免税款确认阶段当企业符合增值税疫情减免政策条件时 ,需将原应计入销项税额的部分转至减免税款科目。
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时,会计分录需分两种情况处理: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直接减免增值税时,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款)”科目核算减免金额 ,并将优惠金额计入“其他收益”或“营业外收入 ”。
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两种情况,具体处理如下:第一种情况:直接减免增值税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,需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核算减免金额 ,并将优惠部分计入损益类科目 。
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申报表填写: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,需在纳税申报时填报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。减免税代码选取:需根据政策准确选取对应的减免税代码,例如“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税”或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 ”等。
疫情期间减免税增值税会计分录
〖壹〗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,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时,会计处理分两步:第一步:确认收入时,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 ,但增值税税额因免税政策无需缴纳,需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过渡 。
〖贰〗、疫情期间不同税种的减免会计分录处理如下:增值税减免当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,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“营业外收入”。具体分录为: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额)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减免税额此处理体现了税负减少对企业利润的直接贡献。
〖叁〗 、疫情期间减免税金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: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,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“营业外收入 ” 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