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占用非经营性资金,未能清偿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。同时 ,2025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、内控审计同步出具否定意见,叠加实控人失联、亿元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及时完整披露,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,自2026年4月29日开始起停牌1天,将于2026年4月30日开始起复牌,实施后简称为ST金鸿(维权)顺 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

徐劲律师(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)认为 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 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(徐劲律师专栏)

暂定索赔条件:
在2025年1月1日到2026年4月28日买入,并在2026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) 。(ST金鸿维权入口)
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 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
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 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。)